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广西、甘肃等三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
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60]。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和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录取原则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择优录取;2、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含),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九)录取原则:1.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2.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

第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招生简章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

第二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广西、甘肃、新疆等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要求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

第二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广西、甘肃等三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