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校计财处财务自助服务终端(北院后勤楼213室或一楼服务大厅)更换新的卡号。17.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分年交,学费标准见附表1《辽宁师范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宿费标准见下文第19条。18.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特别提示:因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不同,

八.新生上传电子照片新生在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以便办理“校园一卡通”,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http://nic..cn/webroot/nic/tzgg/20180606/39845.html网络中心电话:82156565请特别注意:上传照片时间为7月10日前。

一、关于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时间为9月5-6日,请勿提前来校

二、关于住宿地点和入住手续办理1.9月3日请点击《2018级博士寝室分配表》、《2018级硕士寝室分配表》。(原定9月1日公布,由于老生寝室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所以造成延迟)。2.研究生新生请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参考以上分配表,用本人学号查询住宿信息(宿舍、寝室和床位)。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cn),并在入学后严格遵守。

八.关于采集2018级研究生新生电子照片的通知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以便办理“校园一卡通”,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http://nic..cn/webroot/nic/tzgg/20180606/39845.html请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上传照片时间:7月10日前。

15.关于助学贷款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里。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cn),并在入学后严格遵守。特别提醒:1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煤油炉、卡式炉、酒精炉等炉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我校研究生宿舍为无烟宿舍,希望有吸烟习惯的研究生戒烟,在宿舍吸烟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关于奖学金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奖励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少量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助学金。开学时,辅导员会向新生介绍相关情况。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设两个等级:1万元、0.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学习成绩排在本年级专业前10%的校内(或其它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限定在录取初试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各层级奖项不兼得。根据上述规定,请符合申请一等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