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拟招生计划数及学制:拟招生计划数(以教育厅核准计划为准):1100人,其中:汉语言680人、民考汉40人、双语180人、民语言200人;学制:汉语言、民考汉、双语3年;民语言4年(含预科1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俊伟(负责昌吉地区)张梅林(负责巴州、阿克苏地区)陆维芝(负责乌鲁木齐地区)和海莲(负责哈密地区)安妮(吐鲁番地区)吴霞(负责伊犁地区)梁军虎(负责奎屯、石河子、克拉玛依、博州地区)裴帅杰(负责塔城、阿勒泰地区)加尔肯(负责喀什、和田、克州地区)联系电话:0994-0994-传真:0994-0994-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

招生对象:招收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