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有关院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公布的申报办法进行申报,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资格的院校申报。
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职单招报考条件,并从报名数据库中下载考生相关信息。
(二)院校测试。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测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招生院校测试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报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如招生院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中明确允许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的,对报考的中职学校毕业生要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各校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高职单招试卷一式3份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
为便于考生应试并尽可能减少对中学教学的影响,高职单招测试应集中在2018年4月份进行,院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过招生简章公布。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成绩及时告知考生。
(三)上报备案。招生院校于5月3日至4日将向本校申报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上报信息标准见附件。
(四)填报志愿。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五)投档录取。5月9日至1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6日10:00至17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7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六)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于5月21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工作要求(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二)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申报参加高职单招。要开通多种申报途径,方便考生申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本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包括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简章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违背,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简章进行。各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20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在进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院校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往年没有开展过此项试点工作的院校需在3月10日前书面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其他事项(一)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如已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高职单招的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要积极配合做好高职单招的宣传工作。(三)各招生院校在上报招生简章的同时,要将本校组织考试的时间和

(五)请各市、县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中学。附件:2018年高职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附件2018年高职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序号字段名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备注1KSH字符型14考生号2XM字符型8姓名3SFZH字符型18身份证号4YXDM字符型5院校代码5YXMC字符型40院校名称6KM1数值型3考试科目1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单招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于

2017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通知请各市、县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中学。

招生流程(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向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提出申报。考生可以同时申报多所院校。招生院校只能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宣传发动其参加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二)院校考核。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考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考试,考试工作须于4月25

招生流程(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有关院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公布的申报办法进行申报,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资格的院校申报。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职单招报考条件,并从报名数据库中下载考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