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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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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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1:33

9-2-2 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4-2 招生计划种类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普通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我校签订公

9-9 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 培养学校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省级项目计划由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承担。

8-4-3 报送考生信息在完成对初中毕业学校推荐的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体)局汇总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18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报送市州教育(体)局。在完成对初中毕业学校推荐的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体)局

8-4-2-1-2 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9-1的规定执行,下同),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

8-4-2-1-1 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

8-8-1-1-1-2 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招生专业(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首先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招生专业直接志

4-3 2018年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8〕6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湖南省教育厅申报的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湖南省教育厅编制了我校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

8-3 毕业学校推荐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