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条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五条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人:安晓云监督电话:0752-电子邮箱:anxy@.cn
第五条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住宿标准1400-1800元/生·年;学费:普通专业学费13500元/生·年或14000元/生·年,“2+1”学分互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我校网站;收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部门新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2-、、、传真:0752-电子邮箱:zs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