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序号学院名称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研究方向1音乐学院135101音乐(专业学位)所有方向2美术学院130400美术学03、04、05、设计学02、03、04、05、06、美术(专业学位)所有方向5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所有方向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现场确认要求:

2022年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奖助学金及培养费用

2020年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培养费用

七、培养费用根据《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10000元/年,学制3年。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8000元/年,学制3年。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软件工程2万元/年(学制2年);其他类别、领域1万元/年,学制详见南京大学港澳台招生目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十

七、培养费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7】14号),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10000元/年,学制3年。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8000元/年,学制3年。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软件工程2万元/年(学制2年);其他类别、领域1万元/年,学制详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