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体检不合格。各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当场宣布预录取结果。

六、体检校医院负责全体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详见《复试安排表》。

2.复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组织。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学院可提前与仙林校区校医院保健科联系,联系电话:025-85891779。

6.复试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如下:(1)体检时间:3月31日,8:00—16:45(中午不休息);4月1-2日,9:00—15:00(中午不休息)。(2)体检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3)注意事项:体检不需要空腹,吃饭

4.体检及有关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体检时间:3月31日,8:00—16:45(中午不休息);4月1-2日,9:00—15:00(中午不休息)。

三.复试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安排,具体安排如下:体检时间:9:00-11:30,13:30-16:00仙林校医院:3月22、24、26日;随园校医院:3月23、25日;考生可自行选择相关校区的校医院进行体检。为避免重复体检,若考生有3个月之内的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可持我校复试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于体检。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不需要空腹,建议饭后体检,避免发生低血糖晕倒。

2.复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组织。

1.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四、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3.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提醒:请考生先到仙林校医院体检后再到随园校区文学院报到。为避免重复体检,若考生有3个月之内的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可持我校复试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于体检。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不需要空腹,建议饭后体检,避免发生低血糖晕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