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复审各招生单位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考生报考材料,以及考生现场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或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结合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内容各招生单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攻读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复试工作应立足于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复试考核内容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
五、其他事项1.我校不接收外校及其他报考类别考生调剂。2.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博士外语证书有效期为3年。4.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电子信箱:nzyyzb@。附件1:
三、录取办法1.招生名额:已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未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可招收2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医大师每年招收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名额不受限。2.一志愿录取:(1)对于上线人数充足的导师,根据导师名额,在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总成绩=英语成绩
3.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3月5日
2.一志愿录取:(1)对于上线人数充足的导师,根据导师名额,在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总成绩=英语成绩/5×50%+复试成绩×50%。(3)拟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一、总体要求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电子信箱:nzyyzb@。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pdf附件2: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xlsx附件3:2018年可接收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导师一览表.pdf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8
3.调剂录取(1)对于上线人数不充足的导师,可在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送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300分,复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