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拥有的硕士点数、硕士培养年限、培养规模及培养质量等情况综合考虑,同时积极支持卓越人才培养等国家重点改革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学校统筹分配5个名额,用于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推荐。

(一)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5.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5.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二)学业及综合素质1.本科阶段素质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2.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

1.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021年青岛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实行复议制度。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接收推免生工作将采用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接收过程和结果存有异议者,可在接收结果公示期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情况属实,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学院复议。

五、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cn,部门:纪委监察室。(三)信息公示制度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推免工作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学校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

(四)复议制度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docx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附件3:推免工作进程表.xls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xls附件5: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附件6: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docx

(二)监督制度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cn,部门:纪委监察室。

(三)信息公示制度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推免工作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学校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遴选,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