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有5年以上(至2018年9月)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4.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5.有两位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意见。

三、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是指学院通过审查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其培养潜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来选拔博士生的招考形式。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3)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5)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

四、报考条件同第一批。已被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第一批录取的考生不予报名,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条件可以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学院的一个导师,否则无效。

(4)未达到《长春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报考条件(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6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

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8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期刊出版当年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③获得所报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8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职人员申请者: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在职人员须保证全学习。2.应届硕士生申请者:(1)自然学科: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2)人文社会学科: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

四、报考条件(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7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

四、报考条件(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8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