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体育类、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3900-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拟定为2000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以上级审批为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1500元、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2500元/生.学年,以及校内勤工助学。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专业学费见“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3000元/生/年、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
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贷款,国家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发放金额以当年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校内勤工岗位。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升本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2021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计划特别说明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概况: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8年升格为本科命名为沈阳化工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学校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

计划特别说明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1%以内,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概况: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教、医等8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中国科学院、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

计划特别说明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概况: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中国科学院、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家研究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4+0”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沈阳化工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招生纳入中国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学费相关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体育类、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3900-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助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

学费相关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体育类、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3900-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助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

学费相关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体育类、中职升本科专业学费3900-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拟定为2000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以上级审批为准。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生.学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