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面试。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根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可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测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二)复试我校复试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对同等学力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5)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材料(如CET4或CET6成绩单、评奖评优证书、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获奖的科研成果等相关复印件)。(三)待录取复试合格,取得待录取资格的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由学院公开发布。其中,调剂考生如通过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调剂系统短信通知),请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复试合格,取得待录取资格的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由学院公开发布。其中,调剂考生如通过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调剂系统短信通知),请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三)复试人选1.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含调剂生源)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达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或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2.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

(7)其它:原报考学术学位类的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类,但原报考专业学位类的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类;原报考全日制专业可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但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原报考建筑学(081300)或建筑学(0851)可申请调剂到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建筑设计方向,但须加试数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申请程序:(1)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直接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校内调剂考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表格,同时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与书面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期间,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组成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监察。各招生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

四、录取工作(一)录取程序1.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排序,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名单(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5分。(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复试设计成绩低于90分。(5)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8)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

(四)复试程序及内容1.资格审查。复试前,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以“大学生士兵计划”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通知书上加盖公章,方可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录取程序

(一)录取程序1.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排序,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名单(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5分。(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复试设计成绩低于90分。(5)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8)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