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学位授予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招生计划2018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共16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招生对象该项目重点面向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背景,以及学科基础扎实并具有专业发展潜能的人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

2、复试内容: (1)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采取上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管理潜质与管理能力等。(2)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4)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和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1、复试时间:2018年3月-4月2、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一)录取办法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