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直博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新生可在报到前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学费。缴费汇款信息户名: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小寨支行用途:学杂费(请务必注明学生姓名及录取专业)。报到时请持银行汇款回单及汇款人身份证来校确认。缴费咨询电话:029-(汇款截止日期:2018年8月25日)。

五、缴纳学费注意事项1、复试阶段办理了中国银行卡但未领取的同学,可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领取,或于开学报到当天至研究生新生报到点领取;其他尚未办理银行卡的研究生请于开学一周内,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办理借记卡(已有西安本地中国银行卡的同学可不再办理新卡);2、医保费按三年共480元收取,放弃参保者开学后两周内到医保办登记退费,并签订弃保协议。医保办咨询电话:029-88201871;3、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缴费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当天至北校区新生报到点或南校区财务处刷卡缴费(各行银联卡均不收取手续费);4、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申请“绿色通道”者除外

四月初我校将在本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被拟录取考生请务必届时查看。三、考生需携带材料1.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思想政治考察表(点击下载)。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考察表由本科所在学院开具,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政审材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4.建议考生携带本人工作期间或在读期间取得的,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奖励证书等,以便复

二、通知书发放事项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于5月下旬发放(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发放时间),通信地址在西安市内或要求“自取”的届时到研招办领取;通信地址为外地的通知书将以EMS方式寄出。拟录取考生可在4月2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考研成绩查询系统”(http://gs..cn:8021/jsp/kycjcx.jsp)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或领取方式,也可变更联系方式。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陕西省外的:应届学生党员必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接收单位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内的:按照上级规定,陕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转接,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目标党组织只能在弹出的下拉党组织中“选择”,不得手动录入目标党组织。陕西省外的考生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所有正式党员

五、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28日

四、人事档案迁移人事档案在考生收到《人事调档函》后开始办理,《人事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人事档案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710055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

(一)户口迁移“落户西安、梦想起航,来吧,一起成为西安人”!凡是办理转户口的新生省外的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

三、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出于部分考生需要,现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如下:(一)户口迁移“落户西安、梦想起航,来吧,一起成为西安人”!凡是办理转户口的新生省外的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二)党组织

一、学费缴纳学校将为考生统一办理中国银行卡,考生通过银行卡自行缴纳学费。具体要求以及银行卡将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