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标准学制四年,弹性修业年限可延长至八年。
第八条 新疆财经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人员构成为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招生工作人员、校纪检委工作人员。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金:
(一)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
(2) 自治区奖学金:10000 元/生·年。
(3) 学校学业奖学金:覆盖研究生的 70,第一学期:一志愿考生5000 元/生·学期,调剂考生2000 元/生·学期;其余学期:一等4000 元/生·学期,二等3000 元/生·学期,三等2000元/生·学期。
(4) 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1200-40000 元/篇,学术论坛优秀论文200-1000元/篇。
(二)金
(1)国家金:6000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5000-10000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为 400 元/月,助管岗位津贴按照工作量为400 元/月或1500 元/月,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和课题组按照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确定。
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 /tm)公布的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艺术学院。学院代码(国际):10768,学院目前拥有团结路东校区、团结路西校区和金桥校区三个校区,校本部(团结路东校区)地址:新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第三条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