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6)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
(7)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20分。
答案来源于: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港澳台考生填报志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院校一览表

3、录取阶段。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飞行学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相关文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上海市2016-2018年普通高校录取飞行学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2016年2017年2018年文科理科英语2017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英语2018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英语

2.所报考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合格线以上考生)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420.00分及以上.00分-419.99分.00分-409.99分.00分-399.99分.00分-389.99分.00分-379.99分.00分-369.99分.00分-359.99分.

2022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成绩即将公布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即将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部分科目的成绩以验证身份。

2020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7月23日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

(5)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取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工商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采取中英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12.若高校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未定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向考生公布。

2.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等4个省(区、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学函〔2015〕6号)精神,继续保留以下加分项目:(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等4个省(区、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学函〔2015〕6号)精神,继续保留以下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