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制与学费学制为4年,长不超过8年(含休学)。学费每生每年1.2万元(人民币)。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且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习方式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采用非全日制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全职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

一、招生计划2018年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4人。

一、考试安排考试时间:2018.5.24-5.25,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试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7)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在考试招生中违纪违规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相关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好我校2018年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复试复试分为面试及科研水平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面试由五位专家组成,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去掉高分和低分,取其它得分的平均值。科研水平考核主要根据考生的科研成果情况进行评分(百分制),主持课题、专著、论文、获奖等。

四、缴纳复试费用收费标准:80元/生方式:网上缴费(http://fee..cn/)(待复试通知公布之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及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平台缴费)

二、复试与体检复试、体检安排:待初试成绩公布之后详见学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