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
×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4. 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 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九)录取原则:1.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2.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

第十二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1.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3.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八条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成绩÷体育专业总分×100×60%))从高到低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择优录取。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相关各省(市、区)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1.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

第二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40%+美术类统考成绩*60%排序录取,若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陕西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七)录取原则: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

第十六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