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2.报考类别
高考报名时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对口考生可默认高考报名时的对口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与本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政策规定和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内容报考。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3.缴费方式
选择了考试二类的考生,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便捷的一种方式向我院缴纳报考费150元。
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如果在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则安排考试,否则按政策用现有学考成绩折算代替(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其他考生选择无效。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能再更改。
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含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费。
4.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1报考条件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8年招生简章》。

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不允许跨考试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多从考试二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项。

考生报考1.报考条件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2.报考类别高考报名时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对口考生可默认高考报名时的对口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与本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

1.报考条件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2.报考类别高考报名时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对口考生可默认高考报名时的对口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与本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政策规定和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内容报考。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考生报考1.报考条件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2.报考类别高考报名时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对口考生可默认高考报名时的对口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与本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