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校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考生须于5月16日下午14:00-17

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政编码:610101咨询电话:028--(兼传真)监督电话:028-学院招生网:http://www.2019年4月15日联系部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政编码:610101咨询电话:028--(兼传真)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1)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2)招生专业编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收费标准会计财经商贸类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一类编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收费标准会计财经商贸类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一类(3)招生计划

(1)录取规则a.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区、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b.如录取中出现同分情况,依据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德育、数学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

录取(1)录取规则a.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区、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b.如录取中出现同分情况,依据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德育、数学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0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校)提交申请书

(三)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

(3)免试录取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