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录取原则(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300分):考生制作一个20分钟的PPT文件并现场讲演,内容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学习成绩、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在学科技和学术成果、荣誉等(学习成绩应是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专业知识:主要考查信号与系统及相关知识、测试技术及相关知识、电子学及相关知识、计算机及应用相关知识、仪器
四、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导师同意录取为2019年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并负责指导;(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60分,口试40分。(三)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300分):考生制作一个20分钟的PPT文
(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60分,口试40分。
五、拟录取原则(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60分,口试40分。
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导师同意录取为2019年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并负责指导;(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
(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