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导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二年及以上的校内博士生导师可以指导“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详见沈工大校发[2018]65号文件);

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延长招生年龄的博士生导师每年多招收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3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提前攻博类、硕博连读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详见招生章程。

6.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所要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科研业务能力等。注:申请考核所需提交的有关表格模板均在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

3.上报名单:2019年3月4日,考核小组汇总本学科申请人考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将学科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及考核记录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15年招生名额。

七、每位导师招生名额不超过3人,其中多招收1名在职人员。

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每位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院士不受此限制);首次招生的导师和延长招生年龄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非定向生;校外兼职导师最多招收1名博士生;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校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0人。具体招生限额详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9]16号)。

5.每位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院士不受此限制),且多招收1名定向生;首次招生的导师和延长招生年龄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非定向生;校外兼职导师多招收1名博士生(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16年6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