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组织接收(一)复试结束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集体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获得法学院“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优胜者(优胜者如未获得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我院在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在候补名单中补录)且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将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三)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

四.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我院夏令营,被学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由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协助学院收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信息、指导学院制作并打印纸质版拟接收名单。该名单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

四.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我院夏令营,被学院提前考核并在优先推荐名单的推免生,由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协助各学院收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信息、指导各学院制作并打印纸质版拟接收名单。该名单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三、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我系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我系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院(系)提出。

四、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八.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由我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我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组织接收1.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学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资格的推免生,将由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2.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3.学院上报终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终的接收结果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四、组织接收1.复试结束后,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2.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3.哲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院(系)提出。

四、组织接收(一)复试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学术论坛等活动,被学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可由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三)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协助各学院收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信息、指导各学院制作并打印纸质版拟接收名单。该名单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

4.2019年9月新生入学前,学校会组织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