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请考生务必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现场确认将不予通过。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2、考生成功缴费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与批次,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款。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八、凡是专业代码前带“★”的专业均为按一级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硕士点。因一级学科下不同研究方向复试的科目可能有所不同,故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拟报考的招生方向及其所属学院。方向及其所属学院。

(1)北京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截止日期为2月1日),现场不再为考生打印。因无专业考试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4.秋季入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19年1月1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请务必用EMS)向研究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并本人签字(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考生自述需做到”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②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2

9、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信地址、收信人和联系电话。

4、专业考试期间,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②我院专业考试准考证;③带有2017年高考考生号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证件原件;④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缺少任何证件都不准进入考场。

4、专业考试期间,考生务必带齐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②我院专业考试准考证;③2019年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缺少任何证件都不准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