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学位条件和专业条件:1.学位条件: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2017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2.专业条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1)报考临床医学的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2)、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以及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毕业专业或执业医师注

1.学位条件: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2017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志愿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2.申请人为2019年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生。3.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般应与申请专业为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专业。4.申请人报考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需全日制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三、申请考生条件申请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二)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参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为近五年(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三)往届毕业生中在中国医科大学以外单位工作的申请者及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

一、申请考生条件申请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二)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请参考2018年博士招生章程),且为近五年(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三)往届毕业生中在中国医科大学以外单位工作的申请者及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在

1.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