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得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组织机构与监督
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33720888,33720666
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43号
学校邮编:710222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1、资格审核。(6月20日—7月5日)
凡欲就读我校的适龄少年,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渭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①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④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截止2021年6月20日,不含6月20日);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就业证明(渭城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⑤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同意来我区的外地流出就读证明;
⑥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上述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2、网上报名。(7月6日—7月10日)
欲选择在我校就读者,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完成网上登记报名。填报志愿仅能为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
3、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13日前)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4、电脑随机录取。(7月20日前)
如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1日—7月23日)
学校向录取者发放《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
录取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我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录取。
咨询电话:33720018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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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原件。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与入学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