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和公安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招生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报考公安院校经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单及时(8月5日上午12时前)一次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具体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参照: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福建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
http://www.***/gkptgkgsgg/20200723/10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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