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后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各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省市要求处理。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应用英语高本贯通专业应用日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学生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8301600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后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以外语

2020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录取规则

2022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录取规则

十一录取规则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3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