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合作期限
17.合作办学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独立法人机构需资产清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所有资产为中方合作大学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及校舍的用途。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住所(中英文)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重复协议相应条款)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知识结构、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专业实践能力;其他素质(精神、素养、其他能力等);本校的个性化培养特色;就业服务面向的地区、行业领域定位。
3.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
4.教育质量体系建设
包括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如师资质量、注册,GPA,IELTS,TOEFL,专业课,毕业,学术规范等;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如教务和学籍管理员、任课教师、系主任、院长、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产生方法、罢免程序、权限、任期。
8.人事管理机制(原则)
机构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由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提出,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批准,章程中可描述组织机构基本框架、基本人员素质要求。
9.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10.财务管理,人员要求,基本准则。
11.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教材图书管理,如学校采购方法、学生购买和使用方法、资金安排、未来教学中对版本的控制。
12.办学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13.学生德育和机构文化建设
14.章程修改程序
15.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16.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
1.首先应通过工作层面的反复协商,进行解决;
2.若争议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建议提交中外联合管理委员会进行专门讨论解决;
3.如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解决,建议继续向上提交中外两校校长或学校层决策机构协调解决;
4.如未能解决,建议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般仲裁机构适宜选择中外双方事先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学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咨询办学领域的专家,获得有关政策指导,并积极推动友好协商。在争议发生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办学的职责,尤其是应将在校生的学业妥善安排好,保证学生的权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德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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