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招生文 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审议确定各学院(学 部、系)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名单,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监督各学院(学部、系)复试录 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查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建议录 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务工作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保 障。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有关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网络保障、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 起草,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负责审核学院(学部、系)报送的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 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2.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 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随 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 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学院(学部、系)学科专 业特点的复试方案和细则,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 标准等。负责本学院(学部、系)复试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组织考生复试,并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
(2)负责组建本学院(学部、系)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 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需随机分配进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具 体实施复试细则,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 分前须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 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 3)负责对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 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 政治意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
(4 )负责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自命题有关要求,认真组 织复试命题、保密保管等工作。命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 签订《保密责任书》,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
(5)负责对本学院(学部、系)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6)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并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评分记 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对 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 保存一年。
(7)负责对本学院(学部、系)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进行监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 要负责提出书面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
(8)各学院(学部、系)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 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并提前预判,做好备用人员、场地和设备的安排。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
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内容
1. 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
2. 复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专业外语水平和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学术能力: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3.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占 25(X),学术能力占 55%(Y),综合素质占 20%(Z)。复试成绩=X+Y+Z,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学部、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4. 复试内容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复试各环节要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复试情况表由各学院(学部、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5. 如遇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职责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工作职责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成立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各小组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间的平衡性。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1.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

(二)工作职责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审查全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以及学科专业、导师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所有专业、导师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单。3.学院

(二)工作职责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审查全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监督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以及学科专业、导师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所有专业、导师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单。3.学院招生工作领

(二)工作职责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招生文件及复试办法的起草,以及学科专业、导师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所有专业、导师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名单。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本办法负责指导本学院各复试专家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办法、规则和程序,并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根据导师、学科意见确定建议录取名

(二)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监督各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查各学院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负责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组织,负责审核学院(系)报送的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2.

2022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