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评价招生将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占比60%),结合网上测试成绩(占比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5.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凡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试办法及安排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对象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2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