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的部署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形成了省、市、县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应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认定对象和条件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受理机构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场确认点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场确认(认定)工作要求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时间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到指定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须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自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其中,高等学校2022年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022年泉州市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