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
7.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9.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复印件。
10.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核对的,视为提交材料不真实;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考生资格复核:参加考核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与硕士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提交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提交国际法学院复核。
2.考核内容:专业基础、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
3.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首页做好目录,将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一)有效身份证件
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准考证
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港澳台招生平台https://www.***.cn/下载。
(三)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四) 推荐信(两名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推荐信)
(五) 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六) 各类证书和成绩单(如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七) 博士考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攻博个人研修计划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网络远程考核环节。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4篇以上;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报名条件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组织管理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适用对象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