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不含推免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有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网上或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4篇以上;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报名条件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组织管理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适用对象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