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国际法学专业非申请硕博连读的其他所有考生。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候选人,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再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是直接进入由国际法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程序。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招收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含同等学力)及其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4篇以上;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报名条件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组织管理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适用对象

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