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硕士培养期间,学位课程存在补考、重修或不合格记录。
4.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年11月8日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外语听说能力:20分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内容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成立专家考核组(每组由3-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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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申请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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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基本原则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