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95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81 |
| 高职排名 | 245 | 9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3 | 0 | - | 不限 |
(省属公办 始于1958年)
国标码:12807 江苏省招生代码:125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常州高职教育园区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一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体育类为4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1500元/生/年。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双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8年,是一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校,在全国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学校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酒店烹饪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招生专业25个,在校生4000多人。建校24年来,学校办学实力取得长足进展,办学成果丰硕,目前已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市级精品课程9门和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教学名师1个;名师工作室6个,以及一批校级教学成果、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近年来,学校师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四大品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由政府主持的重要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先后完成上海市民办高校政府资助项目十多个,有效地推进了学校的内涵建设。学校完善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和与企业的校企合作,为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每年针对历届毕业生进行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学生对母校满意度和雇主对学生满意度均达到了90%以上。学校现有大学生民族艺术团、音乐社、书法社、空手道社、篮球社、足球社、舞蹈社、话剧社等20多个学生社团,进一步丰富了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营造了丰富多彩、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特色学校紧紧抓住现代服务业、校企合作、国际化三个关键词,主动对接城市区域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需求,联手国内外著名产业集团和旗舰企业,开展高水平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开拓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自2005年以来,我校连续被评为上海市教卫系统精神文明单位,还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市平安单位、市创建“健康校园”达标奖。
遵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等。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进档考生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