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福建江夏学院 | 赣南医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398 | 427 |
| 武书连 | 657 | 506 |
| 软科(医药) | - | 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4972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84 | 6123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国际课程项目 | 本科批 | 464 | 7116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1 | 15756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5 | 20404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国际课程项目 | 本科批 | 485 | 2342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3110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44700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6 | 5884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60 | 12994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6 | 37030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2 | 89615 | 443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35 | 37867 | 519 | |
| 2021 | 定向专业 | 本科提前批 | 510 | 55659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4 | 24898 | 496 |
学校校训:博学于文、修身以德。
学校精神:创新、拼搏、包容、开放。
学校定位:亲行业、重开放、创特色的应用型大学。
办学目标定位: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区域一流应用型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创造条件发展研究生教育。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新福建发展需要的复合性创新性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学科建设定位:做强做优经管法学科,做优做特新工科,引领带动相关学科,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体系。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调档比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无特殊规定的,学校均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在专业调剂时,只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按福建省考试院的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其他省份
1.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美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3.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美术类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按福建省考试院的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其他省份
1.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美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3.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美术类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原则录取。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学校注重内涵提升,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理学、工学三大学科门类为主,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医管、医法等学科交叉融合,办学特色和优势较为突出的江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临床医学、护理学),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8个(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药学、护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公共事业管理、护理、预防医学、运动人体科学);有江西省一流学科2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有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部级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有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省一流本科课程、省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30项,有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8项。
学校为本科一批次、二批次录取院校。
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