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东药科大学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418 | 490 |
| 武书连 | 312 | - |
| 软科(医药) | 5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11186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122620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6 | 125920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46 | 74004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7 | 85070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4 | 88340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4 | 88443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3 | 89277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3 | 89330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0 | 93850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0 | 93936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9 | 94797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8 | 96150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7 | 97717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7 | 97865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7 | 98067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7 | 98171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6 | 98935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2 | 103622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1 | 105368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0 | 105973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9 | 107755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9 | 108329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8 | 109868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7 | 110029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7 | 110938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农村卫生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12 | 117048 | -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7 | 2546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32502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4 | 39749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15008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6 | 45772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5 | 135597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64055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39426 | 466 |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1958年创建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更名为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的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就学机会,凡持有我校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均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 设置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奖励名额,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集体。
(二)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学校按照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 设置国家助学金
根据政府的有关政策,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资助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岗位、兼职信息,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学校药学(国际班)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重庆市、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位于郑州市,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300-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成绩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减免学费或缓交学费,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学习,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如果成绩还有并列,则继续参照考生其他单科总成绩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学校作退档处理。
三、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的招生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四、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六、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七、体育类本科录取原则
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考生文化课成绩×0.133后择优录取。
八、专升本录取原则
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九、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