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赣南师范大学 | 皖南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7 | - |
| 校友会(综合) | 334 | 353 |
| 武书连 | 336 | 398 |
| 软科(医药) | - | 5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43 | 33028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9 | 41452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62514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6 | 43414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4 | 44940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69 | 102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10473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8 | 14009 | 49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7 | 10768 | 55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6 | 10894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1 | 40328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9246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9 | 22183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1 | 3958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4739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7 | 56856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7 | 10952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30542 | 519 |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享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等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历史学(师范)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历史学类 |
| 化学(师范)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皖南医学院坐落在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芜湖市。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其中滨江校区徽派建筑风格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四周绿水环绕,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条件完备,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5千余人。2022 年面向全国12个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500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首先在专业计划范围内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专业,从填报该专业的第二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按此规则依次从后续专业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足额为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4.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法医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五年 | 法医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法医学 | 本科 | 五年 | 法医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