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21 | - |
| 高职排名 | 466 | 48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5 | 21560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16807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20257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7 | 94733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5 | 39060 | 160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河北省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先后获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西临风景秀丽的太行山脉,京广高铁、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邢汾高速贯穿本市,交通便利,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
河 北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使我院勤工助学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勤奋刻苦、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勤工助学的管理,学院成立勤工助学领导小组。该小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勤工助学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在院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处具体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联系。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与安排
1、学院根据校内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学院长期安排用工的岗位为固定岗位,学院临时性用工的岗位为临时岗位。
2、校内各部门若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可有用工部门提出申请,交勤办审核后安排。
3、校内所有勤工助学岗位统一由勤办安排。
三、勤工助学学生的安排
1、每学年勤办组织各系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摸底,由系申报,交勤办备案。
2、勤办根据学生申请岗位情况,建立勤工助学学生档案。
3、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安排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上岗。
4、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四.勤工助学的劳动安排及要求
1.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限于假期、课余时间,不得因此影响学习。
2.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学校勤办许可,不得在校园里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坏学生的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3、在由勤办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中,如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勤办负责协调并依法维护学生利益,未经勤办批准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我院不受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或意外事故,由用人单位及学生个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
五、考核办法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岗位用工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六.勤工助学金标准的审定与发放
1.勤工助学金的标准由用工单位和勤办,根据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报酬金额从学生困难补助基金中支付。
2.学生完成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之后,经考核合格者,于下月初发放勤工助学金。
3.每月月底前,各用人部门将考核情况交勤办,勤办据此制表发放勤工助学金。
七.奖励
对每月工作考核特别优秀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当月勤工助学金可根据实际成绩,适当增发勤工助学金。
八.处罚
1.工作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发当月的勤工助学金。
2.学习成绩不合格,生活不俭朴,劳动工作表现差,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留级或休学的,随时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凡被取消勤工助学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在校期间不在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院位于风光旖旎的哈尔滨市区,毗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国际会展中心、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遥相辉映,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内、外环境优美。学院1958年建校,办学底蕴丰厚,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广阔。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电力和其它行业,为我国的电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大力倡导“严、实、精、勤”的校风和“乐教、重德、求专、善导”的教风,把培养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且能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专业人才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确立了创办精品职业技术学院的奋斗目标。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我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奖励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约有40%的学生可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院位于风光旖旎的哈尔滨市区,毗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国际会展中心、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遥相辉映,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内、外环境优美。学院1958年建校,办学底蕴丰厚,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广阔。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电力和其它行业,为我国的电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大力倡导“严、实、精、勤”的校风和“乐教、重德、求专、善导”的教风,把培养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且能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专业人才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确立了创办精品职业技术学院的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