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 武汉商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58 | - |
| 校友会(综合) | 418 | 490 |
| 武书连 | 6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0 | 13368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38784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8 | 17854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75582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6 | 74678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6344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6395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6918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1174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80 | 7767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49 | 1449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22914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29547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5 | 65173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7 | 11406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新中国成立后开办较早的一所建筑工程专业学校
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立项建设单位
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排行榜百强高校
“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高校
京津冀建筑类高校协同创新联盟高校
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数理系、外语系、信息管理系11个院系,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建筑设计研究院及12个研究所,共有59个教研室,36个实验室和实验中心,2个实习工厂,校企共建163个实习基地和8个科研基地。学校图书馆藏书126.58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2.24万册,电子图书37.44万册,国内外期刊2094种。
本科专业学费待定,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执行;住宿费每年500—800元/生,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武汉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基础上建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学校连续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武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先后获得“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截至2018年5月,学校占地面积一千余亩,建筑面积三十余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学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爱心助学礼包、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补助。
入学前(当年7至8月份,具体时间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