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衡水学院 | 湖南女子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53 | -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82 |
| 武书连 | 69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12845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168185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44383 | 45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1 | 6982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4 | 102507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4 | 46928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93358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2975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0 | 10083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6 | 10442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5 | 10531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31404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34178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35271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这是一个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的高校,
这是一所迈向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目标的本科院校——
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八方学子——
衡水学院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衡水市是冀东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滨临素有“京津冀最美湿地”之称的国家自然保护区衡水湖。大广、石黄高速纵横相交贯穿全境,并与京港澳、京福、青银等高速公路相连接,京九铁路与石德铁路在这里构成“黄金十字”。 衡水距京津仅2小时左右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生就业前景广阔。新建落成的高铁站更是承担着石济客运专线、京九高铁联络线以及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将成为京津冀区域新的高铁枢纽。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优势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
3.其他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
4.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三)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以及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美术学专业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美术类各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统考(联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