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吉林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03:13:47 解决时间:2022-08-08 13:33

满意答案

吉林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5,最低位次是25919、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0,最低位次是59831、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3,最低位次是41070、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9,最低位次是44300、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2,最低位次是24666、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94,最低位次是45596、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6,最低位次是100777、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1,最低位次是74089、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3,最低位次是94655、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2,最低位次是80437、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9,最低位次是93257、湖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5,最低位次是68155、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9,最低位次是71525、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9,最低位次是15085。
一、吉林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城乡规划(绘画)天津本科批A段-53525919
物理类城乡规划河北本科批-53059831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山西本科二批A段-49341070
物理类城乡规划辽宁本科批-49944300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吉林本科二批A段47045224666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39539445596
物理类城乡规划江苏本科批-486100777
综合城乡规划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7174089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安徽本科二批-48394655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江西本科二批-48280437
综合城乡规划山东普通类一段-52993257
物理类城乡规划湖南本科批-51568155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广西本科二批45043971525
综合城乡规划(绘画)海南本科批-56915085
2.2020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城乡规划天津本科批A段-53528364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河北本科批56256062079
理科城乡规划山西本科二批A段51551048570
理科城乡规划辽宁本科批-47453378
理科城乡规划吉林本科二批A段-48125795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7647533141
理科城乡规划江苏本科二批-34489941
综合城乡规划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8167306
理科城乡规划安徽本科二批52352078767
理科城乡规划江西本科二批-52650309
综合城乡规划山东普通类一段-54292643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河南本科二批-539117811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湖北本科二批-49867658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湖南本科二批51050079878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广西本科二批-46856129
综合城乡规划(绘画)海南本科批-54718783
3.2019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河南本科二批-500109722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湖北本科二批-48167108
理科城乡规划天津本科批A段-45623848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河北本科二批-50486253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山西本科二批A段-47056156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辽宁本科批-51638418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吉林本科二批A段-50124044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7438233
理科城乡规划江苏本科二批-34082986
综合城乡规划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8266581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安徽本科二批-49083478
理科城乡规划江西本科二批-51048906
理科城乡规划山东本科批-494119044
理科城乡规划广西本科二批-44468917
4.2018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天津本科批-48820441
理科城乡规划河北本科二批-50883462
理科城乡规划辽宁本科批-51639447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吉林本科二批A段-49424885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吉林本科二批-49424885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6237609
综合城乡规划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775929
理科城乡规划安徽本科二批-50179396
理科城乡规划江西本科二批-51048305
理科城乡规划山东本科批-53968920
理科城乡规划湖北本科二批-48565229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广西本科二批-45459669
理科城乡规划海南本科批-58711307
5.2017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天津本科二批A段-45223080
理科城乡规划天津本科二批46145223080
理科城乡规划河北本科二批-49268563
理科城乡规划辽宁本科一批-47740691
理科城乡规划吉林本科二批A段-46823776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6130691
综合城乡规划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4583339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安徽本科二批-48174339
理科城乡规划江西本科二批-49040501
理科城乡规划山东本科批-51193142
理科城乡规划(绘画)湖北本科二批-45267059
理科城乡规划广东本科二批442440111947
理科城乡规划广西本科二批-42950428
理科城乡规划海南本科批-58411479
二、城乡规划专业介绍
建筑类 城乡规划
吉林建筑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我校是吉林省唯一通过国家住建部城乡规划专业评估的高校。城乡规划学是研究城市未来发展、合理布局以及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与综合部署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城乡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以及城市建设管理决策咨询等方面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三、吉林建筑大学
321
软科(综合)
366
校友会(综合)
525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成绩。2010年学校从红旗街老校区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有国家困难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以及优秀奖学金等。学校每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定困难学生名单,作为各项资助工作的依据。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63

传真:0431-84566071

招生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邮编: 130118


食堂

食堂实行学校监督、社会承办。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并参考该省生源情况而定。

2.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暂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

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不同省(市)排序规划分别为:

非高考改革省(市)科目顺序为: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3”模式的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物理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历史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投档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中的某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当该专业无法录取时,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我校对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考成绩录取,采用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在吉林省设立书法校考考点。吉林省书法考生需取得我校书法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我校投放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的其他省份,我校使用该省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做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书法学专业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没有特别要求
  中专 2022-08-08 13:33

相关问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