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11 |
| 高职排名 | 602 | 68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9880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8 | 70940 | 180 |
国家公办院校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华东地区唯一的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五省通衢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始建于1978年,现有贾汪、云龙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08亩。设有五系二部,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院固定资产2.2亿元,建有7幢教学大楼、10余幢学生公寓、4个学生餐厅、标准塑胶运动场、15个篮球场、室内体育活动中心、文化中心、宏达二级驾校等。
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300—80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申请2000—4000元/人的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
1.江苏省普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234)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普通类文理科,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不得均为D级。
(3)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2.江苏省普招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234)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即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之和、语文、数学成绩(均不含附加分)排序。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学院审核。
(1)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经所在学校推荐,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江苏省外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院校志愿靠前的考生,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4.江苏省内外共同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2)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参照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处理。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英语,其他专业无要求。
(4)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梯工程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色觉正常。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培养了6万多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院位于榨菜之乡——涪陵,占地3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2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3亿元,馆藏图书56.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280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920万元,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16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开办34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其中: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3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300元/学年;
4.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5.校长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6000元/学年。
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录取顺序: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认可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我院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术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体生。录取办法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