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80 | - |
| 高职排名 | 82 | 44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0 | 20100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1 | 109930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15743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15799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1 | 6818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8 | 7003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取得了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成绩,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认定为教育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一、省内艺术类录取规则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 1958 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 长沙市卫生学校。2011 年 3 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并于 2011 年 5 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学校设有五学院两部两中心一所共 10 个教学部门和 12 个党政管理机构,在校全日制学生 7000 人。
学校自 2019 年 9 月起搬迁至新校区 —— 长沙市湘江新区香山教育城(岳宁大道 6 号),占地 1052 亩,建筑面积 26.6 万平方米(含附属医院),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共 104 个。学校是一所纯医卫类高职学院,医学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结构合理,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 15个专业。学院已形成了健康照护、基层医疗服务、药品技术与服务三个专业群,其中健康照护专业群、基层医疗服务专业群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护理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专业。护理专业被列入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口腔医学专业入选湖南省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是湖南省高职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学校建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托国家卫计委在我校设立的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开发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开展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第一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护理专业(英语方向)、护理专业(日语方向)、护理专业(德语方向)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条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九条。
第五条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第六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七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