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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新闻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10:28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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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新闻学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3,最低位次是112208、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9,最低位次是31325、陕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4,最低位次是21364、甘肃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99,最低位次是55162、甘肃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6,最低位次是13971。
一、兰州城市学院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闻学四川本科二批493493112208
文科新闻学四川本科二批51951931325
文科新闻学陕西本科二批-47421364
理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K段40739955162
文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K段48447613971
2.2020年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2156078
文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9912980
3.2019年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4352848
文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9513431
4.2018年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4951929
文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7113992
5.2017年新闻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2049918
文科新闻学甘肃本科二批-46914293
二、新闻学专业介绍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兰州城市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新闻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类媒体从事新闻实务的应用型人才。主要为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机构和通讯社等新闻传播媒介输送高素质的记者、编辑和管理方面的新闻传播人才,并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市场竞争能力的公共关系策划人员和宣传人员。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普通类

主要课程: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理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新闻评论、新闻心理学、新闻伦理与法规、新闻摄影、传播学原理、现代汉语、广播电视学概论、舆论学、新闻网页设计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与编导、非线性编辑、深度报道写作、报刊编辑、新闻策划、电影电视剪辑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新闻编辑、新媒体概论、网络新闻学、网络媒体的策划与编辑、电视节目制作与编导实验、新闻网页设计与制作实验、新闻采写编评实训、非线性编辑实验、新闻摄影实验广播电视新闻采访报道实训等。

专业特色:本专业紧扣媒介融合背景下的“全媒体、应用型”,着力培养适应全媒体发展并能够在各类媒体从事新闻实务的应用型人才。“通过课程实验打好基础,通过综合实训提升专业技能,通过专业实习提高就业竞争力”,采用“大专业、小方向” 构建“方向分流,多元发展”的报刊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和网络新闻三个方向分流教学,使学生适应全媒体时代的职业需要。

三、兰州城市学院
496
软科(综合)
418
校友会(综合)
616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兰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安宁区,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现占地面积700.6亩,有三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5680万元,图书馆藏书63.8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

学校近年来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379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77部,主编和参编各类教材184部。有166项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公民道德实践示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非师范类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100元/年,四等700元/年,受奖比例达45%以上。非师范类学生也享受额度不等的奖学金。2011年全校共发放各类奖学金783.9万元。2012年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分别为:一等6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类社会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评定和发放各类困难补助、生活补贴,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1年共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助学金及生活补助 1285.5万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及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状况,并尽量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高的省(区、市)使用。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院校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在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考生满额情况下,按招生计划,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对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文史科按照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科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对非第一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投档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器乐演奏方向)按照乐器种类招生,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所报考乐器的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考生报考乐器的专业统考成绩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按照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甘肃省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统考面试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执行甘肃省该专业分文理科单独划定的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综合排名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依次排序确定。生源不足时,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方式同上。

(二)根据相关专业特点,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如下: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

(三)为便于组织教学,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招生总数不低于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0%;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形式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含数学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特殊要求。
  中专 2022-08-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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