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90 | 180 |
| 高职排名 | 299 | 9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884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77 | 177019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50 | 198240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3736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5 | 63814 | 150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私立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有九十余年的办学历史。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这一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健康服务类高职院校。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遵循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对于浙江省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4〕33号)、学校《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锦州师专)位于渤海之滨的英雄城市锦州,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专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1914年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
我校就业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我校与全国百家企业、教育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择业实践与就业推荐机会。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位于辽宁省同等高校前列。
1、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