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12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27 | - |
| 高职排名 | 385 | 9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6 | 14152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919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8 | 54416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63 | 543993 | 150 |
学校性质 公 办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1953年转为公立,改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1958年与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师范学校合并;2005年4月与发端于1906年的海门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与创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组建新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简表)
补助 项目 |
补助 对象 |
补助 金额 |
补助 办法 |
补助时间 |
发文 部门 |
文件 名称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所有年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
2010年上调分三档:2000元/年/3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 |
到卡 |
国家 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5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
到卡 |
国家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8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
到卡 |
国家 助学贷款 |
在校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最高8000/元/年/生 |
鼓励生源地申请 |
分期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
到卡 |
勤工助学 |
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 |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 |
学生申请,系部或学工处核定,学工处审核薪酬报财务处 |
每学期期末 |
财政部 教育部 |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
到卡 |
希望助学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约5人) |
300元/次/生
|
团市委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春季、秋季
|
团市委 希望办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全校总额 10000元左右 |
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南通市红会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1.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2.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花园路8号
3.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院。
5.院系设置: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冶金化工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部、实训就业中心共10个教学部门。现开设工业机器人、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应用化工、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0个专业。
1、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学院每学年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另外,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参加勤工助学等渠道获得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样通过资助完成学业?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含义和认定办法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4、各项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和奖励(资助)标准是什么?
(1)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是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资助比例为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学院奖学金是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200元。
5、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比例、资助标准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比例为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
6、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在其居住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贷款期限新生按学制加10年确定,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7、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被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的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8、学生个人可获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9、学生到哪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如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1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12、新生如何申请资助?
新生在报到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报到时递交;另外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成绩优异者可以参加学院奖学金评定;第二学年开学初,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没有分差要求。
(3)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